以前,在街頭常能看到看手相、面相的算命先生,也難不保要講講陰陽與五行,並且在我國曆史上,關於面相的最早記錄是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世紀。但並不是每一位稱是「算命先生」的人,都看過《麻衣相法》、《周易》等,有些算命先生其實就是忽悠人的騙子。
今年2月份,居住在遼寧省瓦房店市的小明(化名)覺得自己霉運連連,因此想要找個算命先生瞧瞧,一番打聽後找上了「王半仙」,據說這位王半仙算命很准,功力深厚,不少人都找他算過命。
因此小明懷著一顆虔誠的心去了,但一看,這王半仙還很年輕,只有28歲的樣子,小明就有些納悶了,不過想到大家都說王半仙算命很准,不能以貌取人,說不定王半仙真有本事,所以還是留了下來,把自己最近遇到的一些事情都和王半仙說了。
王半仙似乎也是有些本事,在小明說完後,他眯起眼睛,掐指一算,顯得高深莫測,繼而開口說道:「小夥子,你今年是命中與財神爺相沖,必定是有破財之災,更可怕的是,這以後,你的財運會越來越不好,要走下坡路。」
小明聽「大仙」一說,似乎是這麼個道理,忙問大仙有沒有破解的法子,王半仙就又故作沉思,悠悠說道:「有,可以通過燒『金山銀山』和『凈身』的方式提升自身財運。」
王半仙把小明忽悠得一愣一愣的,而這其實是王半仙慣用的伎倆,事實上,就算燒再多的「金山銀山」,對小明的生活也不會產生多大的影響,頂多就是讓小明得到了心理安慰。可小明卻信以為真,轉賬給了王半仙20880元,讓王半仙做一場法事。
法事結束後,小明神清氣爽地回了家。可過了一段時間,小明發現自己的生活並沒有任何變化,依然十分倒霉,因此懷疑自己被所謂的「算命先生」給騙了,白白損失了2萬多元,心有不滿,從而報警。
王某也不曾料到小明會報警,這人騙人不少,一直以來也很少有人識破他的騙局,並且哪怕發現這是一場騙局,最終也自認倒霉。然而小明在獲知自己被騙後直接報警處理了,王某因此被捕,但王某認為,他與小明之間是你情我願的交易,並不存在詐騙。
不過王某還是願意歸還小明的錢財,希望能夠取得小明的諒解。
而在我國刑法中,詐騙罪,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,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。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,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並處或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。有些違法活動,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,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,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。所以,不構成詐騙罪。例如:拐賣婦女、兒童的,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王某的行為、言語,的確存在有虛構小韓財運不濟的事實,其真實目的是在於欺騙小明的錢財,而涉案金額又20880元,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,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,盡管事後王某退賠了小明的錢財損失,取得了諒解,但他依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。
法院最終宣判,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違法犯罪的成本可不低,王某遇上小明,也是為自己上了一堂法律的課。盡管看相的歷史悠久,在歷史上還出現了頗為準確的算命古籍,時至今日仍引人注目,但看相這事一旦與錢財掛鉤,也就可能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,詐騙人則要因此鋃鐺入獄。
俗話說:「人生不如意之事,十之八九。」可見人倒霉起來,就連喝水都有可能嗆到,也是正常的,不過為了讓自己心安,去寺廟拜拜也不失為一種方法。也許小明在經歷此事後,其有些波瀾的人生又會恢復平靜,發現自己的生活還是與以往一樣。

